陕西省质监局对我省区域内第三季度生产和销售饮料酒、肉制品、辣椒制品的企业进行了监督抽查。其中,肉制品、辣椒制品全部合格;饮料酒整体合格率为93.8%,其中5个批次被检测出含有违禁物糖精钠。
饮料酒方面,本次共抽取样品113个批次,经检测,合格样品106个批次,整体合格率为93.8%。
抽取外省饮料酒样品61个批次,经检测,合格样品58个批次,合格率为95.1%。
抽取进口洋酒样品8个批次,经检测,合格样品8个批次,合格率为100%。抽取本省饮料酒样品44个批次,经检测,合格样品40个批次,合格率为90.9%。
抽查中,饮料酒质量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糖精钠项目不合格,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-1996《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》规定发酵酒中不得检出糖精钠。糖精钠俗称糖精,是一种化学合成物的代糖品,经常食用含有糖精钠的食品,会对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。造成白酒产品中检出糖精钠的原因,有的是生产企业在加工勾兑过程中,使用含有糖精钠的陈香剂、除苦剂、糟香剂、窖香剂或复合调酒剂等酒用香精香料,有的是生产企业使用含有糖精钠的外购原酒。
本次监督抽查共检测出含糖精钠的饮料酒样品5个批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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